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简报
(第十五期 总第200期)
莆田市政府纠风办 2007年9月24日
城厢区农业局出台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奖惩兑现制度
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日前,城厢区农业局出台了政风行风奖惩兑现制度。该制度规定:一、凡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抓得不力,拖了全系统后腿的单位,该单位负责人和局挂钩领导不得评先评优。二、被市、区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验收小组评为最后两名的局下属单位或镇、街道农业部门,其负责人也不得评先评优。三、个人被市区评议代表、市农业局和区局聘请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员明察暗访查出问题而被扣分的,如该个人有技术职称的,其当年度和第二年度的技术职称一律予以解聘,并报区人事局调减其工资待遇;如该个人没有技术职称的,其当年度和第二年度的福利待遇一律取消;与此同时,当事人还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并接受效能告诫等方面的处罚。四、年底整个系统的评议结果,各单位的成绩和排名将上报市农业局,并在系统内通报,同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政府评议办,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参考依据。(市农业局)共5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