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的不正之风
1、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市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治理价格控制难点问题,继续加大对教育、医药、客运票价等乱收费的治理。严肃查处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涨价、囤积居奇或变换手法、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惩。同时,及时做好价格的监测、调控和物品的储备、投放等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粮食局、监察局、纠风办参与。
2、认真抓好中央、省和市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重点围绕中央、省、市级财政支持教育、卫生和惠农方面投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上级财政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相应配套资金,严防惠民财政资金发生“跑、冒、滴、漏”,坚决纠正截留、克扣、挪用各项惠民资金的行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总牵头负责,市农办、教育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参与。
其中,由市农办牵头具体负责,逐项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确保各项惠农资金真正惠及农民,确保各项粮政策、补贴真正惠及粮农;由市教育局牵头具体负责,重点在春、秋开学之际,对扶持教育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学校各类收费情况开展检查监督,年底集中进行点评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乱收费情况严重的县区和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戴帽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查处;由市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的政风行风评议,巩固去年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医院“红包”现象反弹,重点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疫苗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督查,确保这二项资金如数落实到特定对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共8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