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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 】【2008-07-16】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4、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严格按照国家提出的治本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纠正乱收费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纠风办牵头负责,市经贸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物价局、旅游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邮政局、莆田银监局、企业减负办参与。

2)坚决纠正行业协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农办、经贸委、建设局、外经贸局、物价局、贸促会、工商联、纠风办参与。

3)认真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利益的问题。逐步实现市场中介组织与所谓的主管部门和挂靠单位彻底脱钩。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研究探讨有效的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功能完备、行为规范、责任明确的市场中介机构体系。重点抓好对工程造价机构、房地产交易机构、招投标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监察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物价局、旅游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邮政局、市招投标办、莆田银监局、企业减负办、纠风办参与。

以上三项工作今年要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功夫,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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