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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 】【2008-07-16】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莆田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福建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本着“简便、易行、创新、有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全市统一开展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都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市纪委委员票决推荐情况,决定选择20个部门和行业作为2008年重点评议对象,其中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为: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口与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公共服务行业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广播电视中心、市烟草公司、湄洲日报社、市高速有限公司。没有纳入重点评议对象的单位为自评单位。2007年度被评为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部门和行业免评一年。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问题以及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的问题。各单位要根据部门和行业的特点,结合纠风工作的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评议工作,具体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情况;

(二)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三)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

(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

(五)转变作风,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

(六)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四、任务分解

评议工作本着“简便、易行、创新、有效”的原则,以部门和行业自抓为主。市、县(区)评议办负责制订本地区的评议方案,部署评议任务,指导各被评单位开展评议工作;收集反馈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问题并督促整改;组织对所有部门和行业进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和重点评议对象的考评验收;对所有部门和行业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同时运用纠风专项检查、效能督查、执法监察、政务公开及党风廉政巡视等平时检查的结果。

各部门和行业负责本系统评议工作的方案制订、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平时检查、个案整改、选题评议、县区成绩、群众测评、组织工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方法由各部门和行业自行确定。

评议工作要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办法,不论是垂直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评议活动。下级部门和行业在属地的评议情况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要组织对下级进行评议。各级各部门要把评议工作向基层所站延伸,确保基层所(站)全部参加评议,垂直管理单位要由市级部门统一组织对基层所(站)进行评议,属地管理的单位由县(区)部门也可由市级部门统一组织对基层所(站)进行评议。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选题评议,下大力气抓好整治,力争在年内有明显的成效,各单位所选问题必须报当地评议办审定后实施。评议工作由部门和行业负责主抓,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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