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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果运用
(一)部门和行业组织评议的结果运用。所有参评单位都要对下级单位进行量化评分,排出名次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成绩较差的单位要作出相应处理。对基层所站的评议要排出名次,对排名最后的所(站)长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年列所在系统最后三名的,要调整所(站)主要负责人。
(二)市政府组织评议的结果运用。
1、重点评议对象: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评议成绩前三名的、公共服务行业评议成绩第一名的,次年予以免评;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评议成绩最后三名、公共服务行业最后一名的,且评议成绩低于75分的,要组织为期三个月的政风行风“回头看”,明年列入重点留评单位。
2、自评单位: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评议成绩前三名的,公共服务行业第一名的,次年予以免评;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评议成绩最后三名的,公共服务行业最后一名的,且评议成绩低于75分的,要作为明年重点留评单位。
被作为明年重点留评单位的,其所在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均不得评先评优,相关责任人要予以诫勉谈话。评议结果要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纠风办、评议办报告,并适当向社会公开,同时抄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部门及其领导班子能力和政绩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评议要求
评议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被评单位必须按照市、县(区)纠风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翻番,港城崛起”的目标,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学教活动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相结合;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
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参评单位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强化主抓意识,科学组织,严密实施,确实负起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各县(区)评议办要加强指导、认真开展督察,不断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要注重实效、认真整改。要继续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着眼破除制约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构建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评议工作,要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倾心听取广大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把评议权、裁判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严禁打击报复或故意刁难。
四要拓展思路、改革创新。要拓宽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借助现代传媒,适时公布评议动态,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热线”,开通网上投诉、网上评议,开辟纠风追踪报道,建立多渠道、多途径、立体化的评议网络。
五要客观公正、确保公平。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实事求是地做好评议工作,严守评议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单位政风行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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