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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意见

【字体: 】【2008-10-31】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日前,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我市围绕“以港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提出了符合莆田实际的贯彻意见,扎实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该《意见》主要特点:一是细化任务。在任务分解形式上注重创新,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20082012年的总体任务、工作要点、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同时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6大部分,提出了71大项235小项的任务,涉及牵头单位31家,其中有92个项目是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推进的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坚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方面在健全制度和加强监督上功夫,共有28大项97小项的内容。三是关注热点。围绕人、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和盲区,提出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共有18 大项77小项的内容。同时围绕纠风惠民主线,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从推进专项治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长效机制建设三方面入手认真谋划推进。四是重在落实。明确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以及各方责任,建立工作例会、年度分析会及绩效考评三项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市纪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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