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拟选调吴建勇等2位同志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先安排挂职),现予以公示:
一、选调对象
1、法律类岗位
吴建勇,男,秀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
2、文字综合类岗位
陈少敏,男,秀屿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二、公示时间和要求
公示时间为2007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在公示期间,欢迎大家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4-2280276,传真:2398451
地 址:市政府2号楼512室
邮政编码:351100
中共莆田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