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姓的“明儒暗道”思维模式
儒法合流、外儒内法是中华法系的特色,进而形成了中华民族明儒暗道的心理特征。一方面,儒家思想作为行为准则被官方推广和被民众接受;另一方面,严刑峻法导致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我压缩人格,逆来顺受、不敢为天下先,暗合了道家的无为、不争思想。
中国文化中历来有以德报怨的传统,对侵害自己利益的事多半也采取吃一点亏也无所谓的态度。在日常生活中,这种传统往往使自己对别人占便宜的容忍度增加,对受别人利用、摆布与控制的敏感度降低,甚至会纵容与姑息不合理的事情。“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这种逆来顺受的文化暗合了道家委曲求全的思想。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道家强调不争而胜,这也影响到中国人的处世哲学。中国人历来的处世之道是“明哲保身”,“不要好出头”。在传统思维里,一个人表现的太优秀、太突出,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当弱者成为最佳选择。既然大家都处于同一种状态,那么这种状态就是正常的;即使这种状态是不正常的,别人没有反抗,自己也不用反抗;如果有人反抗,自己也不参与,等尘埃落定再去管他。这种事无巨细都搭便车的心理,就造成了大众对腐败的容忍心态和漠视心态,始终保持沉默。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以宗法伦理为核心的儒家思想长期占统治地位。人们的法治观念本已淡薄,而道家思想强调无为、不争、不为天下先,对人民的法治思想、权利意识无疑是雪上加霜。正是由于这种明儒暗道的文化传统,造成了人民的看客心理,导致了人民对腐败的容忍程度的加强.并最终使得群众监督机制失效。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