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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字体: 】【2008-02-20】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莆田市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一、严禁收受“红包”、礼金。

二、严禁干预招标投标。

三、严禁参与玩牌赌博。

四、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五、严禁刁难、拖拉办事。

违反上述禁令者,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予以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或直接确定当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再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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