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实施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要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我市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项目进驻中心和审批授权问题;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办理方式改革,整合行政许可职能,建立健全全程代办服务体系,对一些审批频率低、社会关联度小的项目实行统一代理审批;拓展服务领域,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以及与行政审批关联度较大的专业机构和中介机构的服务项目,要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参办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效能办
三、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摸清所主管(监管)的公共资源现状、分布和配置方式等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配置项目、操作规范、实施时限和监管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应实行而未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依法依规办事的,及时予以发现、纠正和查处。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参办单位:市招投标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务局、市旅游局、市控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委文明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其他相关单位共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