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
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意见
莆政办〔2008〕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就2008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遵照“能够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的原则,从市直部门、公共资源的重点项目抓起,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对已经推向市场的资源项目,要继续推进,巩固提高,着力完善规范;尚未推向市场但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的资源项目,要重点突破,加快推向市场,务求实效;条件尚不成熟的资源项目,要抓紧做好规划评估、完善配套措施等前期工作。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共5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