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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督导方案》的通知

【字体: 】【2008-10-23】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莆纪办〔200832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监察室),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现将市纪委监察局优化环境督导小组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督导落实,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莆田市纪委办公室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08106

 

 

 

 

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督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及全市预防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发展大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督导,促进我市“以港兴市、工业强市”战略目标实现。经研究,现就优化发展环境的督导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提出的“好字当头加快发展”、“四求先行”、“项目带动、品牌带动、民资回归”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除发展障碍,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环境秩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经济翻番、港城崛起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导任务

(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继续完善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和评估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深入经济社会管理的各个部位和环节,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检查,督促广大干部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四要四不得”等制度规定,确保令行禁止。

(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把推进市场取向改革和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应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尽量用市场机制去解决,凡是应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情尽量让社会组织去承担,确保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和市场竞争的有序性。继续发挥招投标中心在完善市场机制方面的平台和载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拓展交易领域、规范交易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三)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促进就业法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公信力;督促司法机关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平等保护正当权益。

(四)宽松和谐的创业环境。准确把握规范与推动、监督与激励、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宽容改革中的偏差、善待创新中的失误、共担探索中的风险。严格区分工作中的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调动和保护干部知难而进、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督导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建立出让土地逐宗建档制度,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后的监管力度。

(二)是否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推行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和小额工程抽签选择承包商制度。是否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

(三)是否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市县(区)并联审批,建立电子监察系统。

(四)是否深化效能建设工作,认真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是否制定出台行政问责实施办法,把追究责任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是否继续完善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和评估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是否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检查,督促广大干部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四要四不得”等制度规定。

(五)是否从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公共资源的重点项目抓起,不断拓展市场化配置领域,制定出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方案。

(六)是否全面开展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对虽经审批、登记,但没有按行业规定自律、管理混乱的,督促认真整改或依法予以注销;对尚未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的,原挂靠单位要在人员、业务、财务、名称、场所等方面彻底脱钩。是否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的依法予以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处理。

(七)是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行为,提高效率。是否严格实行“管采分离”,积极推行网上采购。

(八)是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等问题;是否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工作成果。

(九)是否重点加强对节能减排、市场价格调控、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是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十)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公开目录,推行电子政务。行政执法单位是否采取个案公开方式,将执法个案的主要情节、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承办人员等纳入网上公开。

(十一)是否积极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联合稽查制度及项目建成后的集中审计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和后评价制度。

(十二)是否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司法不公问题。是否督促司法机关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行为。是否督促法院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平等保护正当权益。

四、督导方法

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多方联动,多管齐下,综合运用监督、反馈、考评、追究等措施,促进我市发展环境优化。

(一)广征意见。一是召开重点项目单位、企业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与企业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不定期走访市信访局、项目督查办、人大、政协信访办了解反映影响环境发展的问题。三要定期不定期组织行风评议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到企业、部门、窗口单位、服务对象,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通过明察暗访、接受群众投诉等方式,及时了解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

(二)深入督导。只有采取有效有力督导,才能推动我市发展环境和政务环境不断优化。一是要日常督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室、效能建设室、纠风室、监察综合室等要结合各职能室特点,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选择重点督导的项目和内容,把优化发展环境督导融入日常监督检查之中,有针对性督导解决影响发展环境问题。二是要综合督导。综合运用开展行风评议、效能督查、绩效考评、执法监察等手段开展督导,着力解决行政机关中存在“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三是要重点督导。市纪委监察局定期不定期统一组织实施督导,由执法室牵头,会同效能室、纠风室、监察综合室等,选择12个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开展督导。1、听取汇报。督导组听取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关于优化发展环境举措、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2、查阅资料。认真查阅各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许可、审批、确认、裁决的档案资料,有关规费、基金征收、上缴、分配、使用的凭证及帐册;受理信访投诉、查处案件、办理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的卷宗、资料;其他相关资料和档案资料。3、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了解各部门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执行法定时限、工作程序、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三)依法查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纠正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纪依法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综合测评。为提高优化发展环境督导的成效,结合开展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向纳税大户、投资者、重点企业和直接接受服务的群众发放测评表300份,对各县区各部门优化发展环境举措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对评议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评议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推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专题报告。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督导专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影响发展环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半年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五、督导结果应用

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测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08年度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级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市直单位服务经济先进单位考评、行风评议的评比依据,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动。优化发展环境,领导重视是关键。市纪委、市监察局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已成立了优化发展环境督导小组,加强对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纪委监察局要相应成立优化发展环境督导小组,制定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各级纪委优化发展环境督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定期召开例会,综合分析影响我市发展环境症结,提出解决对策和措施,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掌握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督导中的困难和问题,把优化发展环境督导,扎扎实实引向深入。

(二)大力督导,促进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督导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力量,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敢于较真碰硬,认认真真搞好督导。对督导中发现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每半年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加大跟踪督导力度,促进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采取分级督导的原则,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督导,各县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督促乡镇政府及县区各部门。各县区纪委监察局优化发展环境督导小组每半年要向市纪委监察局优化发展环境督导小组上报优化发展环境督导情况。市纪委执法室、效能室、纠风室、综合室等每半年向市优化发展环境督导小组上报督导情况。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只有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才能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影响发展环境的老大难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促进问题的解决。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影响发展环境的案件,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坚持重拳施治,严惩重处,做到不搞下不为例、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集中力量快查快结一批有影响的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工作不负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或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莆田市纪委监察局优化发展环境督导小组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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