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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制度

【字体: 】【2007-11-13】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为了有效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对国土资源执法情况实行红绿旗评比制度,对被评为红旗单位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对被评为绿旗的单位,严格执行问责制。今年914日至928日,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区(管委会)进行第一次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共抽查15个乡镇、172个村(居)。涵东办、西苑乡、钟山镇等3个乡镇评为红旗单位;黄石镇、常太镇、国欢镇、埭头镇、盖尾镇、东埔镇等6个镇评为绿旗单位。本次检查共发现23个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被评为红旗、绿旗的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按《莆田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评比工作方案》(莆政办[2007]142号)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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