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市东圳水库、秋芦溪饮用水源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为此,市政府印发了《莆田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限期治理计划》(莆政办[2007]152号)。为了扎实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我市加强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的重点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是否按期关闭或搬迁、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是否按期治理并通过验收,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是否改善、稳定达标等十个方面内容。东圳水库、秋芦溪饮用水源地污染限期治理工作将列入县区长和部门环保目标责任书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未能按时完成计划任务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0月26日,市监察局、市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厢区、涵江区两区政府对东圳水库、秋芦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城厢区政府负责督查治理的位于秋芦溪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28家养猪场治理任务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城厢区政府负责的东圳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10家、涵江区政府负责的秋芦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1家污染源未能按期关闭或搬迁等5个方面的问题。市监察局、环保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