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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国土资源执法检查中连续两次被评为绿旗的单位严肃给予责任追究

【字体: 】【2008-02-03】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我市对国土资源执法检查中连续两次被评为

绿旗的单位严肃给予责任追究

  

去年12月份,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区、各乡镇国土资源执法情况进行第二次红绿旗评比,抽查15个乡镇、152个村,评出红旗单位4个,绿旗单位2个。第一次被评为绿旗单位的6个乡镇,其中有5个乡镇经复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再作为绿旗单位,对涵江区国欢镇检查出来的问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继续被评为绿旗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责令涵江区人民政府对该镇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副镇长李某某给予效能告诫,该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黄某某、村建站站长林某某免职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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