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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莆田市关于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2008-07-14】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三、专项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的进行纠正,应当撤销的予以撤销,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证照是否齐全,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2)证照是否有效,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营业执照有效而许可证过期或营业执照过期而许可证有效等问题;(3)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与登记注册事项是否一致,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有否不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行为、业务程序违法或非法活动等;(2)经营活动是否完全正确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有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有否存在失误、过错或故意违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深化中介机构的市场化取向改革,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意见》(国办发[2000]51)的通知,依照政策规定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四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专项清理整顿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规范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于200811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O085月):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三是开展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专项工作的政策、纪律的宣传教育。市里拟于5月份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075月底以前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工作小组和工作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下同)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69月):

    1.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的自律情况和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要全面摸清现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所具有的管理职能、管理依据的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二要摸清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备查。三要检查中介机构的设立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设立条件,特别要对中介机构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执业人员素质、身份等进行严格审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对未经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中介机构,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取缔;对管理混乱、不能守法经营,甚至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依法取缔。四要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2008930日前,中介机构要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党政干部必须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要检查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中介行业要设立行业协会,尚未设立协会的要抓紧筹建;对已建立行业协会,但机构、人员、职能不健全的,要抓紧充实。要逐步推行当然会员制,对进入中介行业的执业人员和机构,都必须加入行业协会,成为个人和团体会员;六要检查监管到位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

    2.行业协会要在检查自身履行行业自律工作的基础上,指导行业内的中介机构,对规范执业、执业人员、经营活动、财务管理、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并报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

    3.各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莆田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专项清理整顿办。本阶段自查的问题可按规定从轻或免予处理。

    4.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推动所属行业范围内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与中介机构经营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群体进行评议、征求意见及抽查,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9月底前报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810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牵头负责,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准入情况;二是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三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四是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情况。市清理整顿办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法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及时依法处理。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集中追查处理,并曝光典型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特别是弄虚作假的违法案件。

    (四)规范总结阶段(200811月):

    1.各审批、登记、监管部门研究制订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把部分管理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统一规范的行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制定本行业的自律规范和奖惩规则,对失信、失真、失公的中介机构和严重违法的中介机构、个人,坚决实行市场禁入制度,禁止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服务。引导中介机构加入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对中介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执业资格考试。

    3.中介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4.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特别是要加快培育品牌中介机构,要在品牌带动下促进中介机构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5.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信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建立信息沟通制度,逐步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综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开展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的建设工作,及时掌握中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执行政策、规范执业、违规违纪、优质服务、人员培训、经营活动、机构变动、经营收入、上缴税收以及财务管理等情况。要把诚信档案与行业的监管和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将诚信档案记录作为业务考核和资格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执业者失信和处罚披露制度,在莆田廉政网设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将其不守信用和影响诚信的情况对外公布,提供社会查询,作为政府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选择中介服务对象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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