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贯彻实施中央纪委《规定》情况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颁布后,我市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在7月2日前将本人自查情况主动上报,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实施、监督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规定》。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收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学习《规定》的专题报道;征订了《规定》单行本1万多册,分发给县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做到人手一册。二是公布举报电话和受理地点。在湄洲日报、市政府网站公布市县两级8部举报电话和具体的受理地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认真抓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各单位都明确了1位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组织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按照中央纪委《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全面填报自查表。据统计,全市共有24082名党员参与自查,其中厅级36人,处级795人,没有党员干部自报有违反《规定》所列的行为。共3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