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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

【字体: 】【2008-07-15】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五、坚持改革创新,拓展防治领域

(一)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

参办单位:市委编办、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效能办

市纪委联系室:效能室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办单位:市纪委、市人事局、市委编办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3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非税收入管理等制度,市直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参办单位: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人行莆田中心支行

市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联合稽查制度及项目建成后的集中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和后评价制度。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参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5、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执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

主办单位:市国资委

参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市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6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的动态监管。

主办单位:市国资委

参办单位: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直各单位

市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7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司法不公问题。

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

参办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内司委

市纪委联系室: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1、制定出台市场化配置资源方案,不断拓展市场化配置领域。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参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招投标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市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2、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

主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参办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3、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

4、推行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和小额工程抽签选择承包商制度。

5、建立共享全省评标专家库制度。

主办单位:市招投标办、市发改委

参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6、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建立出让土地逐宗建档制度。

主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参办单位:市监察局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7、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信息发布、资产交易平台及电子竞价机制建设。

主办单位:市国资委

参办单位:市经贸委、市招投标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市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8、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严格实行“管采分离”,积极推行网上采购。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参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市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三)加强中介组织监管

1、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对虽经审批、登记,但没有按行业规定自律、管理混乱的,督促认真整改或依法予以注销;对尚未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的,原挂靠单位要在人员、业务、财务、名称等方面彻底脱钩。

主办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参办单位: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等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2、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的依法予以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处理。

主办单位:市工商局

参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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