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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关于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的通知

【字体: 】【2008-07-15】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莆纪办[2008]5

 

本委各室: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关于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已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根据《意见》细化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落实情况请及时向办公室反馈。

 

 

                      中共莆田市纪委办公室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08319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关于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

 

一、加强督查优化发展环境

1、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

主办单位:党风室

参办单位:一室、二室、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

2、围绕省委实施“两个带动”、构建“三个平台”、建设“两个先行区”等重大部署,围绕市委提出的“好字当头加快发展”、“三个方面奋力先行”、“项目带动、品牌带动、民资回归”等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决策落实。

主办单位:效能室

参办单位:执法室、一室、二室、纠风室

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等问题。

主办单位:执法室

参办单位:监察综合室、一室、二室、效能室、信访室

2、切实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

主办单位:执法室

参办单位:监察综合室、一室、二室、效能室、信访室

3、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

4、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工作成果。

5、继续推进个案整改、选题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6、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地方和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主办单位:纠风室

参办单位:一室、二室、执法室、信访室、效能室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制定出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着力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涉农专项资金行为。

3、认真整治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4、开展“访民察廉百村行”活动,重点检查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

主办单位:党风室

参办单位:监察综合室、纠风室、一室、二室、信访室、宣教室、政研室

5、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

主办单位:监察综合室

参办单位:党风室、执法室、纠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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